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啊(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大家都知道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处罚的过程中,主要就是对当事人起到一定警示作用,防止下次再次出现无证驾驶的情况。那么对于无证驾驶来说,到底如何去处罚呢?

一、无证驾驶什么处罚条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无证驾驶包括下列情形:1、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车上路;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驾车上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留期间驾车上路。

二、无证驾驶撞人后逃逸该怎么判

1、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醉酒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7月1日实施)第2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由此条可见,“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

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对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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